消费者根据日期坚持认为没过保修期,而商家根据出厂日期坚持说已过保修期。最近,围绕一台电脑能否享有保修的问题,省城市民汪先生与某电脑公司孙经理争论不休。”据此,本案中,汪先生报修时,其电脑并未过保修期,他完全可以凭向电脑公司主张保修权利。
◆案例◆
消费者根据日期坚持认为没过保修期,而商家根据出厂日期坚持说已过保修期。最近,围绕一台电脑能否享有保修的问题,省城市民汪先生与某电脑公司孙经理争论不休。
去年8月初,汪先生为奖励女儿考上重点高中,给女儿买回一台新电脑。付款时,销售人员叮嘱他,该电脑免费保修为一年。令汪先生十分不快的是,这台电脑自打买来后,就没让人省过心。今天声卡坏,明天内存条坏,后天电源又坏了。不过好在这些故障都出现在保修期内,电脑公司都给免费修了。 “新电脑三天两头坏,真的很窝心,但人家每次客客气气地给修了,我也不好说什么了。 ”汪先生说。
不久前,电脑的硬盘又“罢工”了。汪先生不得不又一次拨打电脑公司的电话。不料对方告诉他,电脑已过保修期,只能自费维修。汪先生感到莫名其妙:“购机上明明写着8月3日,保修期为1年,今天才7月28日,怎么会过了保修期呢? ”对此,电脑公司孙经理解释说,汪先生购买的电脑出厂日期是2008年7月16日,因此到今年7月16日保修期就满了,而汪先生是在今年7月28日报修,此时电脑显然已过保修期。
由于硬盘算是电脑的“大件”,维修更换的费用比较高,因此汪、孙二人都不愿让步。那么,汪先生的电脑究竟有没有过保修期呢?
◆说法◆
如今,不少电脑及其零配件生产厂家为减轻自己的责任,单方规定其产品的保修期从出厂日期起算。这种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即俗称“电脑三包”条例)第三条明确指出,“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。销售者与生产者、销售者与供货者、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,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。 ”第八条规定,“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、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。三包有效期的为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。 ”第九条还规定,“在三包有效期内,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、换货、退货。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,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,销售者、修理者、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、更换。 ”据此,本案中,汪先生报修时,其电脑并未过保修期,他完全可以凭向电脑公司主张保修权利。(啸宇)